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税务代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榕地税发[2005]1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29
实施时间: 2005-8-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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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琅岐分局:
  为减轻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使其能集中精力加大清欠力度,遏制涉税不法行为,强化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关于“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从政策、业务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依法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进行监督、指导”的要求,结合《福州市地税局关于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税务代理机构作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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