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审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3]19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6
实施时间: 2003-12-26
失效时间: 2007-1-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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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核,切实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市局《转发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0]152号)、《转发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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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已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7]6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0
实施时间:20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