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15
实施时间: 2025-7-1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9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津政规〔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减征政策到2025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为确保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减轻纳税人在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通知》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附件: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7月15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