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发[202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6-23
实施时间: 2025-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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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我省列入第二批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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