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佛山市税务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销税务登记操作与监管办法》
发文文号: 佛地税发[2003]40号
发文部门: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30
实施时间: 2003-4-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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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销税务登记的执业行为,保证税务代理执业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取得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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