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办[2025]7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6-23
实施时间: 2025-6-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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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79号)(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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