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海关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检验监管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海关公告[2025]3号
发文部门: 大连海关
发文时间: 2025-6-21
实施时间: 2025-6-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2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促进关区食品出口,保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4号),现就大连海关关区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检验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预包装食品,由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集聚区所在地海关实施采购地检验监管,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出口申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实施采购地检验监管的市场采购出口预包装食品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