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商务联发[2024]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4-28
实施时间: 2024-4-2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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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行动。经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
  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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