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发改规[2024]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4-11-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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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第十三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续期,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9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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