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X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5-12-16
实施时间: 2005-12-16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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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本准则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执行其他审计程序时获取的审计证据可能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运用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与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本身不是认定,但与一些特定的认定相关。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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