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市监规[2025]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5-7-2
实施时间: 2025-7-2
失效时间: 2030-7-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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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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