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7-1
实施时间: 2025-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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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精神,更好满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需求,激活边境旅游经济,我区决定在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范围内试点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为确保离境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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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