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6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渝税函[2025]7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8
实施时间: 2025-4-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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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满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重庆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的建议》(第0968号)已收悉。经研究,调整重庆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事项涉及上级国家机关职权,已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订,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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