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2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渝税函[2025]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29
实施时间: 2025-4-2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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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兰廷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降低邮轮企业税费成本,做大我市邮轮产业的建议》(第122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海关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和深化邮轮产业进项税额留抵退税政策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有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2022年6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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