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5-6-30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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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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