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5-6-27
实施时间: 2025-6-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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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
  依照《规定》应当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包括运营以下互联网平台的企业:
  (一)网络商品销售平台;
  (二)网络直播平台;
  (三)网络货运平台;
  (四)灵活用工平台;
  (五)提供教育、医疗、旅行、咨询、培训、经纪、设计、演出、广告、翻译、代理、技术服务、视听资讯、游戏休闲、网络文学、视频图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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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xls    
2.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xls    
3.平台内的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xls    
4.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xls    
5.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xls    
6.平台内中国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报送表.xls    
7.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xls    
8.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申请表.xls    
9.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xls    
10.不予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