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6-23
实施时间: 2025-6-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相关厅(局):
  为解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难题,持续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4〕55号),我区被列入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厅局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好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 航 联系电话:0951-8553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