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中国—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6-23
实施时间: 2025-6-2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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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国海关、厄瓜多尔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厄瓜多尔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厄瓜多尔海关AEO制度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二、中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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