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2025年5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6-11
实施时间: 2025-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以发票形式报销的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