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热点问题[2025年5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6-11
实施时间: 2025-6-1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契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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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企业的房产,既有自用部分,也有出租部分,房产税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16〕24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税;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税。

  2.公司房产7月份出租,后来租户9月提前退租了,如何申报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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