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民文[2018]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1-1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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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豫政〔2016〕51号)规定,由我厅负责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工作,所需费用不再由社会组织承担,改由省民政厅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省民政厅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其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共6项中介服务事项,由省民政厅负责并承担费用。
  社会组织申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应向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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