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优化发票提额等税务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的建议[第0559号]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3-19
实施时间: 2024-3-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3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刘元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发票提额等税务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增值税发票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是记录商品经济交易行为的商事凭证。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具有抵扣税款功能,因此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授信额度等实行监管,以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风险。
  随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以下简称“数电票”)推广应用,税务系统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创新发票服务和监管新模式,推动从“以票管税&r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