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科字[2025]2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25-2-25
实施时间: 2025-2-25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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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现将修订后《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4年度山东省(青岛市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仍分别按照《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45号)、《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的相关补助条件及标准执行。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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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审核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