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豫人社规[2025]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5-14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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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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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申请表.docx    
2.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名单.docx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审核表.docx    
4.病残津贴申请不予通过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