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丹江口水利枢纽等7个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25]64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5-22
实施时间: 202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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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5号令),在开展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部分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并推动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丹江口水利枢纽供农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012元(不含增值税,含税价按照工程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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