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6-3
实施时间: 2025-6-3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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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和资源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5〕153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会字〔2024〕12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省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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