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跨国企业类]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5]1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25-5-27
实施时间: 2025-5-1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省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实战型会计人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财会〔2024〕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人才队伍培训培养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浙财会〔2024〕20号),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跨国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本期培养项目学员不超过70人,培养周期1年,累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浙江省第五期高端会计人才(跨国企业类)学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