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规[202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5-3-26
实施时间: 2025-3-26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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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精神,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发放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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