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发[2025]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5-23
实施时间: 2025-6-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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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从2025年6月1日起,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缴费档次,取消200元、400元、600元3个缴费档次。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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