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5-5-19
实施时间: 2025-5-1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上海市经信委、广东省能源局、四川省经信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要求,我们制订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9日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