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5]1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4-15
实施时间: 2025-4-1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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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其执业水平影响着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2024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财会监督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我省开展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单位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规范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提升了行业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施行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示范活动开展情况
  2024年,我省在各市推荐的代理记账机构中筛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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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度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示范单位名单 .docx    
附件3.河北省代理记账工作规范示范单位证书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