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评协[2025]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5-19
实施时间: 2025-5-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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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河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冀评协〔2024〕16号)有关规定,省资产评估协(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2025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河北省财政厅备案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机构(含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应当参加综合评价,未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机构可自愿参加。
  二、有关要求
  (一)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安排专人牵头负责,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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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5年河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