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民发[2025]4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5-4-24
实施时间: 2025-4-2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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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进行年度报告、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开展年度报告、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我省年报、年检制度相关规定,民政厅拟于近期启动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及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
  一、依法填报初审。各全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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