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90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5-19
实施时间: 2025-5-1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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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停产闲置地块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的提案,经会同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税发〔2019〕78号)规定,我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处于完全停产状态,或因自然、气候条件导致季节性停产,或遭受自然或意外灾害停产情况时,可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纳税人部分生产经营用房闲置、未利用情况,不属于完全停产停业,不符合我市困难减免规定。
  二、优惠政策适用情况
  提案中提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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