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5-9
实施时间: 2025-5-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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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蔡菁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财政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推行友好型生育政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与生育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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