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28
实施时间: 2025-4-2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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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马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社保征收政策法规体系的答复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与人社、医保等部门开展密切协作,分两步完成征收职责划转改革,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于2019年1月起实现划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于2020年11月实现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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