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14
实施时间: 2025-3-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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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陈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收到虚开发票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对虚开发票行为的定义,虚开发票主要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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