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行[2025]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10
实施时间: 2025-1-1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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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含管委会)财政局:
  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厦门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厦财行〔2014〕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共确定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112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议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在政府所属的内部会议室、会堂、礼堂、剧院、培训中心、招待所召开,如确需在政府所属场所之外租用会场,应到定点场所召开,按规定的会议类别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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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