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4]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28
实施时间: 2024-2-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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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62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福州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落实落细各类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多元化宣传辅导,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能
  (一)加强政策精准推送,推进政策宣传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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