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榕税函[2024]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4-28
实施时间: 2024-4-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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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陈振金代表:
  《关于优化福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建议》(第1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减免家庭税费”中“按照生育孩子数量对家庭或个人所得税进行适当的减扣与施行育儿津贴制度”的相关建议,目前国家已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级税务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现行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一)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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