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沈阳市监察委员会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审计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采[2025]72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19
实施时间: 2025-2-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8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开发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沈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沈阳市监察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审计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协同监管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