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优化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27
实施时间: 2025-4-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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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合法权益,我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5年7月1日起,取消个体工商户定期批量扣款征缴方式,统一按自行申报方式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雇工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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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doc    
2.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