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广期所发[2024]200号
发文部门: 广州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7-19
实施时间: 2024-7-19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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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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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在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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