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
实施时间: 2025-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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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出台九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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