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4-14
实施时间: 2025-4-14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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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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