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顾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文时间: 2025-3-13
实施时间: 2025-3-13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成员:
  近期,交易商协会发现,部分市场机构在债券交易中聘用投资顾问,但由于聘用双方对投资顾问服务性质认识不充分,内控和风险管理不到位,导致较大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甚至有未入市主体以投资顾问名义参与债券交易,违法违规隐患突出。为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范机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稳健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市场参与者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投资顾问机构),应当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备投资咨询业务或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投资顾问机构应当尽职履责,保护客户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