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5]10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1-2
实施时间: 2005-11-2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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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使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保险统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保险统计服务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的作用,我会制定了《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保监局今后在对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统计现场检查时,应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程》执行。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
  二、各公司在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中,应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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