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25]1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4-3
实施时间: 2025-4-3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3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做好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2025年备案工作
  (一)备案原则。备案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按时完成网上备案工作,同时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核验、分析。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备案信息的汇总、上报。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