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预[2025]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4-3
实施时间: 2025-4-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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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预算主管部门: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规定
  按照我市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除中央专款及科研项目等具有专项用途资金外,凡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的预算全部收回统筹平衡。
  二、工作要求
  对于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甄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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