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两岸税费“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5]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4-7
实施时间: 2025-3-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8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福建省各设区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医疗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推进两岸税费“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nb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